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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氢产量达20万吨/年、加氢站60座!鄂尔多斯印发氢能三年行动方案
作者:官方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网 所属栏目:氢能政策 发布时间:2022-04-19 17:01
[ 导读 ]4月18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4年,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8个以上...

4月18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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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

到2024年,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8个以上,通过示范推广、产业培育和技术攻关,实现鄂尔多斯市氢能装备产业及综合应用突破性发展。

制氢规模明显提升。形成新增产能以可再生氢为主,低碳氢为辅的新型制氢体系,实现对化石能源制氢的全面替代。至2024年,鄂尔多斯市可再生氢产量达20万吨/每年。

探索可再生氢在化工、交通、发电、供热等领域应用,实现氢基绿色化工、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发展。至2024年,累计建设加氢站60座,燃料电池车辆推广超过3000辆,打造5个以上10万吨级绿色化工项目。


原文如下:

鄂府发〔2022〕46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2年-2024年)

  为顺应我国能源转型趋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抢抓氢能产业进入市场化临界点战略性机遇”,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全国氢能生产应用示范基地重要部署,培育全市经济增长新动能,统筹推进氢能产业布局和创新发展,推动全市氢能产业技术突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站在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借助内蒙古自治区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的契机,依托我市资源禀赋,以及在内蒙古率先实现绿色崛起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发展氢能产业,以创新驱动发展,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以优化产业布局和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培育为重点,统筹资源禀赋打造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完备、配套设施完备、示范应用领先、政策体系完善的氢能产业生态圈,把发展氢能作为优化鄂尔多斯市能源结构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形成多能协同互补新格局,推进煤炭优质产能充分释放,带动鄂尔多斯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国资源型城市零碳能源体系建设,实现“四个千亿”的目标。

  (二) 发展目标

  到2024年,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8个以上,通过示范推广、产业培育和技术攻关,实现鄂尔多斯市氢能装备产业及综合应用突破性发展。充分利用鄂尔多斯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支撑以煤炭为主氢源结构向低碳零碳转型,推动鄂尔多斯朝着氢能装备本地化、氢制产品绿色化、全产业链商业化、关键技术自主化为一体的“北疆绿氢城”稳步前进。

  制氢规模明显提升。形成新增产能以可再生氢为主,低碳氢为辅的新型制氢体系,实现对化石能源制氢的全面替代。至2024年,鄂尔多斯市可再生氢产量达20万吨/每年。

  应用领域持续扩大。探索可再生氢在化工、交通、发电、供热等领域应用,实现氢基绿色化工、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发展。至2024年,累计建设加氢站60座,燃料电池车辆推广超过3000辆,打造5个以上10万吨级绿色化工项目。

  创新能力实现突破。建成3个市级及以上氢能产业创新合作平台,氢能领域相关技术、核心装备、相关零部件和原材料制造水平显著提高,打造以电解槽、燃料电池等为核心的装备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 打造多元化氢源保障

  1.统筹副产氢和化石能源制氢富余产能,做好用氢经济性和多元化保障。2022年,做好各旗区氯碱氢产能提纯改造,对全市副产氢统筹利用。按能收尽收、能用尽用原则,依托中谷矿业、君正能源、双欣环保、亿利化学等企业,做好副产氢和富余产能的充分利用,提升氢气品质,提高副产氢气的回收率;充分利用神华煤制油天然气重整制氢富余产能,做好电解水制氢过渡阶段的相关推进工作。后期根据技术成熟度,依托乌审旗天然气资源,开展天然气裂解制氢技术示范。(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2.新增制氢产能以可再生氢为主,实现高碳制氢向低碳制氢转型。2022年,加快推进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准格尔旗纳日松等5个自治区示范项目及伊金霍洛旗2个制氢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监督评估,确保年底前实现并网投产。逐年谋划风光制氢一体化储备项目,打造多个风光氢储大基地,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爬坡,满足各类应用场景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鄂尔多斯产业化制氢2022年重点工作

鄂尔多斯产业化制氢2022年重点工作.png

  (二) 统筹规划储运体系

  1.挖掘高压气氢道路运输潜力,打造高效便捷储运工程。依托成熟规模化储存技术,初步建立氢气储运能力,满足短距离氢能需求。2022年,打造长管拖车运氢车队,满足加氢站补氢需求,持续优化氢气供应布局,试点更高压力等级,设计优化氢气储运路径。到2024年,最优运输半径达到50—200公里,百公里成本低于6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2.布局天然气掺氢和纯氢管网,具备跨区运输能力。2023年,制定和完善我市天然气掺氢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联合天然气运营公司建设掺氢试点示范项目,利用天然气掺氢满足化工用氢、建筑用能等需求,试点新能源基地到重点化工园区、化工园区之间的纯氢/掺氢管网,提升互联互济能力。2024年底前,实现天然气掺氢长距离管输,运输半径运输扩大至800公里,实现氢气远距离安全、经济运输,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3.探索低温液氢储运技术,打造液氢输运体系,形成多元化氢气储运格局。2023年,依托伊金霍洛旗,引进首台套航天101所5t/d液氢工厂,开展液氢储运示范运行。到2024年,在伊金霍洛旗、杭锦旗、达拉特旗等地区规划建设大规模液氢项目,单项目产能平均超过10t/d,布局建设供氢能力2000kg/d以上的大型液氢加氢站3—6个,满足市内车辆需要,打造健康有序的液氢运输体系。

鄂尔多斯氢2022年储运示范重点工作

鄂尔多斯氢2022年储运示范重点工作.png

  (三) 优化加氢网络布局

  1.推动重点矿区、重点煤化工园区加氢站布局。2022年,根据矿区/园区重卡、市政交通等应用场景,在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东胜区、准格尔旗等地区建设加氢站,满足矿区到发运站短距离线路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加氢需求。到2024年底,以各旗区及重点工业园区为重点,逐渐向外辐射布点,扩展加氢站服务范围。

  2.推动城区加氢站全覆盖。2022年,依托阿勒腾席热镇城区市政交通场景,规划布局加氢站充电站1座。2023年,东胜区、康巴什区、阿勒腾席热镇东西片区、主要功能区及主干线布局加氢站,满足公交、城市交通、公务车等需求。到2024年,完成城市中心区、重点枢纽点布点,拓展旗区间通道加氢站建设。

  3.推动“一线两轴”及高速公路加氢站网络建设。2023年,“一线”东康快速路延伸至机场高速,“两轴”荣乌高速、包茂高速两条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建设商业化运营加氢站。在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考虑安全因素,在人口密度低的高速沿线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混合加注站。

  鄂尔多斯2022年加氢站示范重点工作

鄂尔多斯2022年加氢站示范重点工作.png

  (四) 实施多元化应用工程

  1.推动高碳氢替代,化工行业向低碳零碳转型。2022年,推动中石化新星、宝丰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绿色化工项目投产落地。根据化工工业园区资源条件、环境容量情况,推动氢能与风电、光伏、化工等一体化发展。以中石化新星可再生能源制氢合成甲醇项目为示范,做好可再生氢合成甲醇、合成氨项目储备2—3个。2023年,以煤化工四大化工园为先驱,配合减排任务及经济政策,推动企业加快建设可再生氢替代工程。2024年,积极推动神华、久泰、天润、中煤合成氨企业可再生氢替代,加快绿色化工替代进度。

  2.打造绿色精细化工基地,实现化工产业高价值化。到2023年,以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可再生氢合成甲醇项目为示范,打造“液态阳光产业示范基地”。以可再生氢合成甲醇、可再生氢制氨为起点,发展新型尿素、烯烃等氢基精细化工。2024年,持续扩大示范项目规模,打造国内首条绿色甲醇化工、绿色合成氨产业链,为实现全流程资源化利用,打造零碳化工奠定基础。

鄂尔多斯2022年化工示范重点工作

鄂尔多斯2022年化工示范重点工作.png

  3.打造“一纽中心、全场景应用”的氢能绿色交通体系。2022年,依托示范项目,以煤炭运输、化工园区、市政交通作为主要场景,设计矿区到发运站短距离线路等矿区重卡应用场景,公交环卫等市政应用场,大力推进燃料电池重卡的应用。2023年,持续扩大矿区、园区、市政交通应用示范规模,打通交通应用瓶颈。2024年底,所有旗区打造20个以上应用场景,并视情况开展公务用车、冷链、特种车辆、快递配送等方面的应用示范。

鄂尔多斯2022年氢燃料车替代重点工作

鄂尔多斯2022年氢燃料车替代重点工作.png

  (五) 打造全产业链装备体系

  1.积极引进关键配套装备和整车企业,形成产业“虹吸效应”。2022年,伊金霍洛旗加速推动上汽红岩、捷氢科技、飞驰科技、国鸿氢能等燃料电池整车和系统生产基地项目落地;东胜区引入上海重塑、武汉格罗夫、中博源、加拿大能源之星、杭州赫日等形成氢能重卡/商用车生产、研发、运营平台。2023年,加快现有项目投产及产能规模扩大,加大产业链中上游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形成本地化配套生产能力,形成氢能源整车、零部件、辅助系统、电堆为主的装备及燃料电池汽车生产,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电池组装的制造产业体系。2024年,具备氢能商用车生产、研发、运营和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应用能力,以打造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集群。

  2.引入国内电解槽龙头,打造制氢装备核心竞争力。2022年,依托伊金霍洛旗产业基础,引入考克利尔竞立、中船派瑞氢能、天津大陆制氢、隆基氢能等国内碱性电解槽装备生产头部企业,3年内形成360套(组)产能规模,实现企业制氢装备的就地生产与采购。2023年,做好康明斯、西门子、赛克赛斯等具有PEM电解槽规模化生产能力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翌晶能源、大连化物所等固体氧化物电解槽、光催化太阳能分解水制氢领域企业院校技术引育。

  3.贯通氢能全产业链条,打造伊金霍洛旗、东胜氢能装备双基地。2024年,实施“储运加”补链工程,形成上中下游配套产业体系。以伊金霍洛旗为核心,积极引进航天101所、中集安瑞科、中材科技等企业,落地液氢工厂技术、30兆帕以上气氢运输技术、75兆帕超高压车载储氢技术及相应材料/装备配套生产能力。引入国家能源集团北京低碳院、中鼎恒盛等企业,落地加氢站整套装备生产能力,最终实现伊金霍洛旗全产业链核心设备本地化生产、领先工艺本地化优先使用。坚持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提升零部件配套能力。以东胜区为核心,引入燃料电池八大零部件龙头企业生产制造,以已落地整车/系统厂商为牵引,加快擎动科技、鸿基创能、山东东岳、济平新能源、上海致臻等相关配套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催化剂、双极板企业落地本地;引入势加透博、山东东德等燃料电池系统BOP设备产能落地,形成完整燃料电池核心装备生产能力。基于跨季节储能和支撑发电端转型需求,做好具备固定式氢燃料电池发电技术与商用经验的企业招商,提前布局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市场。

可再生氢产量达20万吨/年、加氢站60座!鄂尔多斯印发氢能三年行动方案.png

  (六) 打造氢能科技创新体系 

  1.推进氢能产业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2022年,推进高效率电解水制氢、氢气纯化、检测、加油和加气站改造等多环节重点技术研发工作,重点支持国家能源集团等央企和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本地企业双牵头组建氢能创新联合体,建设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力争具备创建国家级氢能技术中心条件。积极打造行业层面的创新联盟和创新中心,以平台和基地建设为牵引,实现对各类创新资源的引领,构建低碳化、集聚化、专业化的产业发展生态。2023年,设立充分发挥创新联合体高端平台作用,围绕共性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交易、成果转化推广、安全检测认证等产业发展需求,整合资源和服务,拓展服务功能,促进产业资源科学统筹配置,提高产业创新服务效率。

  2.推进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效率。2022年,引进和支持中国氢能联盟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建立氢气品质、电解水制氢、储氢罐、氢安全、加氢机等关键技术装备及零部件技术测试与检测平台,构建氢安全检测研究平台,加快氢计量、取样及检测技术与服务本地化,提高平台技术与管理水平及对企业检测服务的能力,推进检测检验结果的政府采信推进国际互认。2023年,在“科技兴蒙”项目合作框架下,加强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氢能领域科研平台和团队合作,提前开展氢能产业应用技术和规模化制造技术开发。

  三、保障措施

  (一) 完善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氢能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作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按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保障示范任务顺利完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统筹协调。成立氢能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市能源局,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工作人员从各旗区、部门、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抽调。专班日常至少保留5名以上常驻人员,其他人员在示范期内做到“随用随到”,保障应用示范顺利进行。

  (二) 成立产业基金

  引导市内主要央国企、国投平台共同成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运行初期资金不少于100亿元,主要用于产业链企业股权投资、新型技术孵化、燃料电池整车购置,并分年度租用给企业使用;配合建立清洁氢认证、碳减排核算方法体系、碳交易机制等创新制度体系;管理氢燃料电池全产业在减排信用市场交易所得费用;奖补氢燃料电池产业技术创新等。

  (三) 搭建服务平台

  建设覆盖氢能全产业链智慧大数据服务平台,核定氢能全产业链(包括氢化工)的节能降耗和碳减排量,协调国家及自治区将氢能产业链的所节约降耗和减少的碳排放量,抵顶煤炭、煤化工等行业产生的能耗和碳排放量,引导企业主动利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同时,将部分减排量在减排信用市场交易,交易所得费用纳入氢燃料电池产业基金,用于购置氢燃料电池汽车和补贴燃料电池产业。

  (四) 加大项目支持

  支持本地燃料电池制造企业、氢能基础设施设备制造企业及氢能终端产品企业,立足自身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建立健全氢能行业投融资服务机制,对氢能产业关键零部件企业、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投资、融资和信贷支持。

  (五) 健全人才机制

  建立完善行业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机制。联合知名氢能研究机构,开展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

  (六) 建立产业联盟

  支持市域内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联合组建鄂尔多斯氢能产业联盟,搭建本地化产业发展平台,并与中国氢能联盟对接,落地中国氢能联盟创新分中心,共同构建氢能产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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