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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10万辆!5个城市群将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作者:官方
来源:互联网
所属栏目:市场动态
发布时间:2026-08-19 18:03
[ 导读 ]经过五个月的等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公布了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5个城市群。根据通知...
经过五个月的等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公布了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5个城市群。
根据通知,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称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
相关单位要按照上报的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加快组织实施,积极出台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地方奖励资金,尽快形成实际工作量。此外,要抓紧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4张清单落实落地,形成氢能产业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立足建立完整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内大循环,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合理布局建设重点项目,突出城市群特色和联动,防止“小而全”、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并严格落实到位;做好绩效管理,及时评估试点工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对进展不及预期以及地方奖励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城市群,三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视情况采取扣减或暂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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