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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征集氢能等专项工作组组长和成员单位
作者:官方 来源:互联网 所属栏目:市场动态 发布时间:2026-04-04 09:19
[ 导读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换届及扩容的公告,公开征集新一届能源转型、水电、太...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换届及扩容的公告,公开征集新一届能源转型、水电、太阳能、氢能、电网、储能、风能、教育与青年8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与成员单位。



氢能专项工作组聚焦绿氢标准制定及互认、国际氢能及装备贸易等与IRENA开展专业合作,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交流活动打造高水平国际交流平台,分享中国氢能发展经验和技术成果,提升中国方案国际影响力。


组长单位负责:

1 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牵头制定本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定期报送本组工作计划和总结;

2 及时搜集、整理和报送本领域IRENA最新政策、技术、产业、市场等相关成果;

3 指定1名专职人员作为本组联络人,负责联络组内各成员单位,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4 配合合作指导委员会与合作办公室推进落实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中国—IRENA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5 不得以专项工作组名义为个人或利益团体谋取私利,不得参与和从事不利于工作组声誉的活动。


成员单位负责积极履职,主动配合组长单位参与和支持中国—IRENA合作,及时反馈合作进展和需求,配合做好信息传播、技术研讨、联合研究、活动组织、能力建设等工作,共同推动中国—IRENA合作提质增效。


本次申报范围为能源领域相关企业、高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与金融机构。各合作专项工作组设组长单位1个,成员单位数量不限。所有组长单位申请者须提交详实的工作计划与资源保障方案。各组长单位将从申请单位中择优筛选确定,任期为3年(自正式公布之日起计算)。同一法人主体可申报多个工作组的成员单位,但只可申报一个工作组的组长单位。现任组长单位若申请连任,将重点考核其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效。有意向者请于2026年4月2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电子版(PDF+可编辑格式)发送至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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