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稿
投稿
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 号),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明确零碳工厂建设总体方向,将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应用作为源头减碳的建设路径。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意见》提出自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有效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大幅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管理能力,实现工厂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意见》提出科学算碳、源头减碳、过程脱碳、产业链协同降碳、智能控碳、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等六条建设路径。其中,在源头减碳方面,《意见》提出,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超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技术和燃煤自备锅炉替代,加快推进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提升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比例。
在工业碳排放占全社会总排放比重较高的背景下,工业碳排放减碳效果直接决定 "双碳" 目标是否能按期完成。作为工业减排的基础,零碳工厂建设被视为破解工业减碳难题的重要载体,而氢能作为来源广泛、清洁无碳、应用场景多元的新型能源,成为政策支持的源头减碳路径之一,将在工业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氢能可在零碳工厂中实现多场景深度渗透:在生产用能环节,可替代化石能源用于核心工序,从源头削减碳排放;在动力供应环节,氢能燃料电池可为厂区运输车辆、生产设备提供绿色动力,构建全流程低碳运行体系;在能源存储环节,氢能可配合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解决新能源发电波动性、间歇性问题,保障工厂能源供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