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税务总局将氢能纳入可抵扣增值税能源范围
作者:官方
来源:互联网
所属栏目:市场动态
发布时间:2025-08-14 19:23
[ 导读 ]8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将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等清洁能源纳入可抵...
8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将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等清洁能源纳入可抵扣范围,扩大可抵扣能源范围,减轻企业负担。
公告显示,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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