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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氢电产业政策top10
作者:官方 来源:势银能链 所属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1-12-07 16:32
[ 导读 ]燃料电池城市群方面,上海在月初率先发布《上海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落实燃料电池车辆从购置到运营的具...

进入11月以来,一大批政策陆续发布——

燃料电池城市群方面,上海在月初率先发布《上海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落实燃料电池车辆从购置到运营的具体奖励方案和加氢站补贴事项。广州也紧随其后发布《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重点落实示范期行动目标和加氢站建设、燃料电池车辆购置等方面的补贴措施。

非城市群方面,唐山、内江等地纷纷出台对应发展规划,重庆、濮阳等地出台相应补贴措施,为第二批城市群申报磨刀霍霍。

势银能链挑选整理了11月十大氢电政策及重点信息,以供业内参考。

1.《上海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11月3日,上海市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其中涉及支持整车应用、关键零部件等六部分政策安排具体如下——

整车购置奖励。2025年前,按照每1积分20万元标准奖励相关厂商。

关键零部件奖励。相关企业生产的关键零部件,每1积分奖励3万元。

车辆运营奖励。2025年前,对每个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商业通勤客车给予运营奖励。

支持公交车运营。支持不少于5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

加氢站建设补贴。对在2025年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的加氢站,按照不超过核定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贴。

氢气零售价格补贴。2025年前,对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加氢站运营主体,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补贴。

2.《广东省加快建设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11月30日,广东省发改委下发《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其中征求意见稿显示:“到示范期末,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并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

根据意见稿,到示范期末目标如下——

广东年供氢超过 10 万吨;

建成加氢站约 200 座;

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 30 元 / 公斤以下;

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意见稿同时从关键零部件研发、加氢站建设、燃料电池车辆购置等方面进行补贴,其中关于加氢站补贴,属于油、氢、气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站,每站补贴 250 万元;独立占地固定式加氢站,每站补贴 200 万元;撬装式加氢站,每站补贴 150 万元。

3.《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11月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规划》提出,到2025年——

全市氢气产能达到60000吨/年;

其中可再生能源制氢厂达到4个以上;

电解水制氢总功率>480兆瓦,制氢能力达到30000吨/年;

建成两区两线示范区域;

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

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量达到3000辆以上。

在交通领域推广49吨氢能重卡2000辆。

4.《内江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11月4日,四川省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内江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规划》中表示,内江市将打造“川南氢港”和贯通成渝“氢走廊”,加快推进实施氢能产业发展战略,具体措施如下——

以焦炉尾气或页岩气为原料,制取氢气产能达10000吨/年;

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值超50亿元;

形成氢能装备制造和氢气制备两个园区;

建设6个加氢综合能源站;

到2025年具备氢燃料电池车整车生产能力,运营氢燃料电池各类车辆累计超200辆。

5.《2021年北京市燃料电池用氢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1月2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北京市燃料电池用氢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制备端、储运端和加注端的燃料电池用氢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GB/T 37244-2018《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或经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进行质量判定。该《实施细则》还明确了燃料电池用氢气的检验方法。

6.《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11 月 15 日,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了《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 加氢加油合建站和加氢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对加氢站做了等级划分。

其中在站址选择上,《规程》规定:中心城区不应建一级加氢站,加氢站宜靠近公路与城市干道或交通方便的次干道,但不应设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同时,加氢站内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 的规定,并不应小于规范所列的距离指标。

7.《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11月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该《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实现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同时,方案强化示范应用,着力打造两条“氢走廊”——

一是依托G92(环杭州湾高速)串联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等环杭州湾重要节点城市,加快当地产业发展,完善沿线氢气补给设施,协同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加快形成长三角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

二是以金华、宁波、舟山为重点,依托G15(甬金高速)建设氢能高速通道,围绕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着力构建“义甬舟”氢走廊。

8.《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

11月19日,《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21—2023年)的通知》正式印发。

《通知》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前10座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30%的比例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通知》还明确提出对氢气售价进行补贴。“2021年的补贴标准为: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30元、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

9.《上海临港新片区加快氢电发展及示范的若干措施》

11 月 12 日,上海临港区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加快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示范应用的若干措施》

《措施》主要从四大维度出发支持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

支持氢能供应链建设;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

大力构建产业生态。

其中关于完善加氢设施网络方面,《措施》提出:按照相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最高不超过30%,最多不超过600万给予投资奖励。70MPa高压加氢站,投资奖励标准上浮20%。非固定式加氢站,投资奖励标准下调20%。

10.《濮阳市支持氢能与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11月8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濮阳市支持氢能与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其中《政策》中关于支持本地企业转型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提出——

设备投资额度超过3000万元的,给予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对企业新研发的氢燃料特种车辆车型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一年内实现上市推广的,按照销售金额的2%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本年度内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政策》中关于加氢站建设提出——

对新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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