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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省正式允许非化工园区制氢
作者:官方 来源:互联网 所属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4-02-27 16:29
[ 导读 ]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在化工园区...

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该通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

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三、本通知文件中“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均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不包含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

四、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的储存、运输、充装、使用执行现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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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省做出重要决策,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加氢一体站。这一决策对氢能行业意义重大。通过放宽绿氢生产环节的危化品许可,有望突破绿氢发展的瓶颈,进一步降低各项建设成本。这一改革将推动氢能行业向更为绿色、高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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